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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江市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七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19 【字体: 来源:市安监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县(区)安委会,内江经开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重点企事业单位:

  现将《内江市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七进”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内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内江市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七进”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内江市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丰富基层安全文化生活,结合我市“法律七进”活动的开展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进机关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宗教场所“七进”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为主线,集中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倡导安全法治,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文化条件和法治保障。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及其前后集中开展,其余时间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统筹推进。

  
 
  三、活动内容
 
  (一)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进机关单位”
 
  充分运用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等平台,加强《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安全生产知识学习;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学法用法活动,组织职工参加安全法律知识培训,增强广大职工安全法治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机关职能,通过编印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安全生产法治文化宣传,尤其是公园、车站、广场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密集的地点设立安全法治文化宣传栏;推动安委会成员单位在门户网站公布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内容,切实抓好机关安全文化建设。(牵头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内江经开区安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二)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进乡村”
 
  按照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要求,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农村安全巡查员、信息员、协管员“三员”队伍和村民代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利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春节集中返乡、外出劳务技能培训等时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利用农闲、赶集、节庆等时机,组织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安全文艺演出,发放安全生产普法读物和宣传用品。(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内江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
(三)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进社区”
 
  结合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加强社区居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居民楼栋长、社区居民代表等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社区墙报、宣传栏等载体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向广大社区居民传递安全法治理念,传播安全文化知识,提高社区居民安全生产参与度和自救自护能力,做到“人人懂安全、人人讲安全”。(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内江供电公司、内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
 
  (四)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进企业”
 
  指导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增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提升依法办企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通过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素质;大力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创建、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充分发挥企业宣传橱窗、内部刊物、广播电视和局域网络等宣传功能,大力倡导和推进企业安全法治文化建设。(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单位。)
(五)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进学校”
 
  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推进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编印青少年安全法律知识读本,通过安全演讲(征文)比赛、安全书画比赛、安全文艺演出等形式,开辟学校安全宣传教育第二课堂;开展安全小手拉大手、安全志愿者、火灾疏散逃生演练等安全文化教育实践活动,培育学生从小注重安全的良好习惯和品行,真正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安全宣传教育效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团市委、市安监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内江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
(六)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进家庭”
 
  通过发放安全常识手册、开展安全示范家庭、五好文明家庭评比活动,签订“安全家庭”承诺书、发放“安全家庭”倡议书,使每个家庭掌握基本的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营造一个团结、和谐的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氛围;邀请企业职工家属就安全事项向职工本人写一封信,督促职工遵守企业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市妇联,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团市委、市安监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内江供电公司、内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
(七)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进宗教场所”
 
  定期开展对主要教职人员、寺观教堂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集中安全知识培训;编印安全普法读物,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安全法治宣传,增强信教群众的安全法治意识;强化寺观教堂重点时段的消防安全和公共秩序安全,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牵头单位:市民宗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七进”活动是认真落实依法治市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进程,营造浓厚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氛围的有效载体,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细化实施方案,引导和促进广大领导干部、单位职工、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安全法治观念。
 
  (二)积极创新,营造氛围。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结合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广泛开展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七进”活动。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互补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法治文化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不断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三)统筹协调,力求实效。加强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联系、沟通,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七进”活动有序开展。市安办将把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目标考核,各牵头单位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反馈市安委会办公室,以便了解掌握全市活动进展情况,不断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